稍等,正在读取中……

      生活需要智慧,更需要勇气。向左走向右走?人们常常面临抉择。决定是瞬间的,但就有了努力的方向。
稍等,正在读取中……

留言簿

公告

最新日志

最新评论

搜索

登陆

友情连接

统计

2006-4-2 21:01:00
病而不治乃遗弃也

病而不治乃遗弃也
  
    ■严宝康

    北京大学最近公布了新的《本科考试工作与学术规范条例》规定,抄袭论文、雇枪手写论文或者替别人当枪手的本科生将被开除。这项处罚因此而被称为“极刑”,是国内高校对本科生论文作弊的“最严厉处罚”。

    不可否认,随着网络的发展,大学生写论文确有“一网情深”、“点网成金”的现象。对这种“借网抄袭”行为制订一下“条例”,对学生行为操守和言行举止或许能起到积极作用,但是“万事过头则谬”,凡抄袭的学生皆处以“极刑”,这是否失之过严,会不会产生另外一种负面作用?

    严格地说,对犯有错误的学生,动辄以“开除”伺候,这有违教育天职。少不更事的学生,犯这样那样的错误是难免的,开除出校,这意味着不再给他们以改正错误的机会。开除有时确实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,可是社会效果怎样呢?一个被开除的学生,哪所学校会要?又有哪个单位肯收?因为一时的失误,而影响一个人一辈子的前途,这对一个学生公平吗?有人认为“乱世用重典”,“不开除不足以遏制抄袭”,这实际上是一种责任的推脱。教育,是学校的责任和义务,学生在校期间出了问题,学校应该反思,查一查发生问题的原因在哪里,然后对症下药。对于自己的学生,因为有“病”而不予医治,弃之于路,这叫遗弃;同样,把自己没有教育好的学生推给社会,也违背了教育者的职业道德与良知。

    抄袭现象的根治,固然需要一定的手段,但是更应从制度上找原因。现在高校的本科生课程,都是以论文作为结业形式,而学校的很多课程往往又集中在期末结束,一个学生要在很短时间内,写出多篇论文,每篇论文又规定参考书目达几本以上,字数在几千甚至几万,能行吗?事实上,本科生论文抄袭之风早已吹遍神州大地,2005年12月15日的沪港新青年发展论坛上,来自华东师大的《大学生网络道德状况调查》报告引起与会专家的关注:调查显示,近六成大学生承认网上抄袭论文。这么多学生居然都去抄袭论文,不能说这样的制度设计是完美的。学校除了有必要作制度修正外,还应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,并给学生提供写作指南,告诉他们如何正确利用参考资料,以及如何避免剽窃嫌疑。此外,何必论文都要规定字数?陈寅恪先生的论文有时仅几百字,但含金量极高。引导学生写真正有含金量的论文岂不更好?事实上,只有在论文的外在规定严之又严,而写出的论文其实只求有一合规定的外壳,对其内容则根本无人细读之时,才会在各地高校到处掀起这样的抄袭大潮。

    受教育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,抄袭虽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但对公平的最大维护,莫过于对法律的维护。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,教育机构无权以校规形式剥夺宪法赋予公民的受教育权利。学校的校规要与国家大法相符,随便开除学生于“法”无“据”。所以,抄袭论文即开除学籍的做法,能否缓行?而论文制度的改革步子,能否加快再加快?
 
 (原载文汇报笔会副刊2006年4月2日)
 

posted @ 2006-4-2 21:01:00 爱热的冰 阅读全文 | 回复(0) | 引用通告 | 编辑
发表评论:
稍等,正在读取中……
Powered by taihainet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