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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需要智慧,更需要勇气。向左走向右走?人们常常面临抉择。决定是瞬间的,但就有了努力的方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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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说"猎杀不是残杀"? [我要留言] 选稿:上官贤 来源:东方网 作者:严宝康 2006年8月11日 10:11 严宝康作品集 近日,一则拍卖公告在媒体上引起轩然大波。该公告称,“2006年秋季国际狩猎野生动物额度”将于8月13日在成都拍卖。拍卖野生动物狩猎额度,这在我国还是首次。 我对猎杀野生动物的行为一直持反对意见,也写过多篇评论,令人震惊的是,这次提出猎杀野生动物的竟是野生动物保护组织,猎杀的范围又是如此之广,涉及四川、新疆、青海、甘肃、陕西、宁夏、内蒙古、湖南等8个省和自治区内的盘羊、羚牛、白唇鹿、岩羊、矮岩羊、马鹿等14种野生动物共289只。 而且,更令人震惊的是,这些野生动物保护组织居然振振有词:“猎杀不是残杀!”——他们的理由很简单:猎杀能为野生动物保护提供资金。“狩猎一只盘羊收入可以高达1万美元,岩羊为2500美元、马鹿是6000美元、藏圆羚为1500美元,最贵的野牦牛是4万美元。而当地盗猎卖肉仅数百元,还冒着违法的风险”。 在我们这个星球上,很多野生动物几乎是没有天敌的,之所以导致一些种群的锐减,不能说不与人类工业化、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有关。就是现在,我国对野生动物的保护,还是做得不够的,尤其是在经营利用领域还存在违法猎捕、非法经营、违法收购、运输、加工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等问题。一方面我们在强调科学发展观,强调保护环境,一方面又在进行着所谓的“有限度狩猎”,以获取“资金”,那么,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,“有限度狩猎”难保不会成为“无限度滥杀”。 全民环保意识的确立是非常重要的,这些年我们逐渐建立了一个科学的环境理念,唤醒人们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,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也得到了一定的恢复,但远远没有达到不杀不行的“饱和”程度。人类的刻意猎杀,不仅破坏了生态平衡,还会使人变得不理性。当狩猎成为公民的常态时,我们有理由担心,那种“指定时间”“指定地点”对“指定野生动物”的“狩猎”就可能发展到“滥杀”,“打公不打母、打老不打小”的原则就会演变成一种对生命的掠夺,这世界还有多少生灵能与人类共存呢? 人的环保意识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得来的,人类要生存,就应该尽可能地给其他生物留下一些空间,毕竟地球是大家的。可以说,用“狩猎”来掩盖“滥杀”,是对人们刚刚形成的环保理念的毒杀。“猎杀”也好,“残杀”也好,都是对生命的漠视,我们应该创建一个人与野生动物共生的理想状态,这就是“万物霜天竞自由”的状态。人类千万不能成为野生动物的终结者和灭绝野生动物的“杀”手呵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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